已是完成戰後台灣「人民自決」時刻
已是完成戰後台灣「人民自決」時刻當一方面,對岸中國政府以「台灣與澎湖已是中國領土一部份」與「一中原則」為理由,日夜以戰機、軍艦進逼台灣 ; 另一方面,1949年12月避難台灣中國政黨國民黨配合其祖國,花招百出對必須接受在台灣「中華民國」政府「中國人史觀」教科書教育的台灣人民鼓吹「兩岸和平統一」,一個預料中台灣重大危機已出現。然而,民進黨在台灣「中華民國」政府卻仍然罔顧「太平洋戰爭後台灣與澎湖未『法理』成為中國領土」國際法事實,繼續以「中華民國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為立場,以維持「台灣現狀」為兩岸對策,要求台灣人民同舟共濟對抗中國。南投縣台灣建國教室謹以下述與民進黨在台灣「中華民國」政府不同的理解、認知與兩岸對策就教台灣人民。
一、不同的「太平洋戰爭後有關台灣與澎湖國際法事實」理解
(1) 1945年8月15日,太平洋戰爭日本宣佈投降。9月1日,南京中華民國政府立即空投傳單佈告台灣人民—依據波茨坦宣言,中華民國立即接收台灣與澎湖—無效。因爲:1. 基於太平洋戰爭前台灣與澎湖其主權歸屬日本並無國際法疑慮,戰後台灣與澎湖其主權歸屬是否改變,依國際法,必須於對日作戰同盟國與日本簽訂的戰後對日條約作決定 ; 2. 波茨坦宣言是對日作戰同盟國要求日本投降文書,非戰後對日條約 ; 3. 波茨坦宣言提及的開羅宣言是1943年美、英、中於開羅進行軍事會議後發表「戰後意向」新聞公報,也非戰後對日條約。 (3) 因為違反「進行『軍事佔領』軍隊不得移轉其佔領地主權」國際法。戰後對日條約簽訂前,1945年10月-1949年12月「中國主權政府」南京中華民國一系列在台灣作為包括 : 1. 1945年10月25日,授權陳儀於「代表同盟國接受在台日軍投降典禮」結束後,隨即對台灣人民廣播—台灣已再次成為中國領土 ; 2. 1946年1月發佈—1945年10月25日起台灣人恢復為中華民國國籍 ; 3. 1947年4月發佈 : 以中華民國「台灣省政府」取代「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蔣介石依據太平洋戰爭中國戰區美軍總部「台灣占領計劃」成立「原」代表同盟國對台灣與澎湖進行「軍事佔領」與治理「當局」; 4. 1947年12月發佈—台灣省施行《中華民國憲法》; 5. 1949年12月起於台灣展開全面徵兵。全都是「竊奪台灣與澎湖主權」作為。 (4)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前、後政府名稱。而國家無法流亡,其政府能,1949年12月避難台灣—蔣介石心知肚明只是其受托管地—是南京中華民國政府,不是一個國家叫「中華民國」。 (6) 聯合國2758決議文確認 : 1945年10月-1949年12月「中國主權政府」南京中華民國一系列在台灣作為全都是「竊奪台灣與澎湖主權」作為,因為如果這些作為國際法能成立,在台灣「中華民國」政府能夠與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列聯合國「會員國」,它不會被聯合國驅逐。
二、不同的「台灣現狀」認知
(1) 南京中華民國1949年12月流亡台灣與澎湖過30年後(即1980年後),基於在台灣「中華民國」政府下述狀況 : 1. 1971年10月聯合國已否決它的「中國代表權」; 2. 流亡台灣「前中國政府」遺緒—前中國總統、國代、立委—已凋零殆盡 ; 3. 美國等國際社會主流國家已停止承認「台灣治理當局」是「前中國政府」中華民國。因為它的「中國流亡政府」國際承認已無以為繼,它其實已成為只是一個 : 中國政黨國民黨於其避難地台灣高呼「反攻復國」並且「繼續搬弄」無「統治台灣」正當性《中華民國憲法》國民黨「黨國」政府。 (6) 1992年開始,台灣人民10度改選在台灣「中華民國」立法院全體立委後,在台灣「中華民國」立法院實際已是「台灣國會」,而「國會議員於國會啓動『國家体制』改變正義不受任何限制」是民主基本原則。
三、不同的兩岸對策
(1) 雖然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確互不隸屬,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前中國主權政府』南京中華民國繼承政府」是國際共識。 (3) 民進黨1999年《台灣前途決議文》黨綱 :「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有如民進黨 : 背離「太平洋戰爭後台灣與澎湖未『法理』成為中國領土」國際法事實,已「同意」接受1945年10月-1949年12月南京中華民國一系列「竊奪台灣與澎湖主權」作為。
並且呼籲 : 為了化解太平洋戰爭結束後台灣與中國間領土糾葛 ; 為了台灣能夠於國際場所與其它國家平起平坐,已是2350萬台灣人要求實際已是「台灣國會」過半數「台灣意識」立委們,依據《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提出《日本放棄台灣與澎湖主權後台灣「人民自決」決議文》公民投票案,使得台灣人民終於能夠在聯合國見證下,訴諸聯合國憲章「前殖民地」人民「自決權」先清理一個「歷史殘留」政府與荒謬「台灣現狀」,然後建立一個主權國家(State)台灣的時刻。
《日本放棄台灣與澎湖主權後台灣「人民自決」決議文》試擬稿
(一)除了維護台灣國防安全、維護台灣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維護目前中央與地方行政機關繼續運作、維護中華民國政府軍、公、教人員(含已退休)福利法條外,《中華民國憲法》終止運作,中華民國政府成為台灣看守政府,任期中中華民國政府總統、副總統成為台灣看守政府元首、副元首。
南投縣台灣建國教室 執行長 王演彬 2026 06 30 南投縣草屯鎮中興路180號 049-2322174 E-mail: yenbin1948@gmail.com https://www.twself-determination.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