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民必須回到戰後尋求台灣「人民自決」之路


             台灣人民必須回到戰後尋求台灣「人民自決」之路

                                              

            面對2024年繼續成為「在台灣中華民國」執政黨的民進黨雖然束手無策如何擺脫兩大台灣困境 : 1. 中國文攻武嚇台灣人民兩岸必須統一 ; 2. 台灣仍非國際社會一個主權國家(State),卻執意堅守該黨背離國際法事實《台灣前途決議文》:「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的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完成太平洋戰爭後台灣「人民自決」行動聯盟謹以下述太平洋戰爭後台灣國際法法律地位的演變,以及尋求擺脫兩大台灣困境台灣人民必須有的理念、認知與體認就教國人。

壹、太平洋戰爭日本投降後台灣的國際法法律地位

        不同於本來就是中國領土的滿州,即便無戰爭中的所謂開羅宣言,太平洋戰爭日本投降後也能以其是「日本竊取自中國的領土」的地位立即回歸中國。台灣基於戰前其主權歸屬日本並無國際法疑慮,依國際法,戰後其主權歸屬是否改變,必須以對日作戰同盟國與日本簽訂的戰後對日和平條約為依據,非南京中華民國所欺騙台灣人民—逕行依據並非國際條約的所謂開羅宣言(1943年美、英、中開羅軍事會議後有關「同盟國戰後意向」的新聞公報—It is their [purpose] that all the territories Japan has stolen from the Chinese, such as Manchuria,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shall be] returned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貳、1945年10月25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其權利來源

      1945年8月15日,日本向對日作戰同盟國盟軍投降。9月2日,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對投降的日本軍隊發佈—軍事佔領總命令第一號,規定 : 在中國(滿州除外)、台灣、越南北部的日軍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即命令南京中華民國軍隊代表同盟國盟軍「軍事佔領」台灣、越南北部)。10月25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蔣介石依據盟軍最高統帥「軍事佔領總命令第一號」成立的南京中華民國軍隊代表同盟國盟軍「軍事佔領」台灣當局—行政長官陳儀於今北市中山堂代表同盟國盟軍接受在台日軍投降。而受降典禮一結束,陳儀竟然向台灣人民廣播 : 自即日起,台灣已再次成為中國領土,所有的土地和人民都被置於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即國民黨政府)主權之下。麥克阿瑟「南京中華民國軍隊代表同盟國盟軍『軍事佔領』台灣」已變成蔣介石「南京中華民國逕行接收台灣」。

參、1945-1947年南京中華民國一系列竊取台灣主權作為

        正如1955年2月英國外相 Anthony Eden 在英國國會的聲明 : 首先,開羅宣言是戰後台灣應該歸還中國的意向聲明,然而,事實上,歸還並未發生 ; 第二,1945年9月中國軍隊在同盟國盟軍最高司令指揮下,自日本人手中取得台灣施政權,但它既不是割讓,也與主權變更這個問題無關,在進一步安排未作出前,安排蔣介石對台灣進行軍事佔領不構成台灣已成為中國領土 ; 第三,日本在《舊金山和平條約》放棄對台灣與澎湖的一切權利,但這樣並非說台灣與澎湖主權已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因而,就英國政府而言,台灣與澎湖主權法律上不明確或未決定。由於違反「進行軍事佔領軍隊不得移轉其佔領地主權」軍事佔領國際法,南京中華民國戰後條約尚未簽訂前 : 1.1945年10月25日,授權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行政長官陳儀聲明 : 台灣已再次成為中國領土 ; 2.1946年1月發佈 : 台灣人自1945年10月25日起恢復為中華民國國籍 ; 3.1947年4月發佈 : 以「台灣省政府」取代南京中華民國軍隊代表同盟國盟軍「軍事佔領」台灣當局—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 4.1947年12月發佈 : 台灣省施行《中華民國憲法》; 5. 以「依據開羅宣言,中華民國光復台灣」教科書灌輸台灣人民子弟,全都是違反國際法竊取台灣主權作為。

肆、韓戰爆發美國終止了其戰後錯誤的中國政策

        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6月27日,美國總統杜魯門聲明 : 台灣將來的地位,必須等到太平洋的安全回復,及對日本的和平條約成立之後,或者聯合國有所決定之後,才能確定。雖然美國終止了其戰後錯誤的中國政策—對南京中華民國一系列竊取台灣主權的作為採「有如默認」的態度。然而,台灣人民已無法免於下述災難:
(一)雖然1949年1月蔣介石猶致電台灣省政府主席陳誠 :「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立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 雖然1949年6月蔣介石猶承諾麥克阿瑟 :「中國政府無將都城或最高軍事統帥部遷至台灣之意」,然而,美國無法阻擋中國內戰潰敗已退無可退的南京中華民國中央政府與軍隊(人員超過150萬)1949年12月流亡台灣 ;

(二)由於流亡台灣南京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操弄《台灣軍事戒嚴令》與不具統治台灣正當性《中華民國憲法》,台灣人民除了處在「白色恐怖」統治之下,也被捲入中國「國共內戰」中 。

伍、1951年9月簽訂《舊金山和平條約》確定了什麼?

        雖然條約只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與澎湖之一切權利。但已確定 :
(一)因未能參與對日和平條約的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能取得台灣主權 ;
(二)「在台灣中華民國」政府未能自1952年《中華民國與日本間和平條約》取得台灣主權 ;
(三)由於戰後台灣主權歸屬仍未定,台灣國際法法律地位仍然是—太平洋戰爭日本投降後南京中華民國軍隊代表同盟國盟軍進行「軍事佔領」地 ;

(四)依據聯合國憲章「人民自決」原則,日本於條約放棄台灣主權後台灣人民持有「自決權」能夠決定自己的未來。

陸、1971年聯合國2758決議文其國際法意義

       1971年10月,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決議文。其國際法意義 :
(一)中華民國離開中國領土過20年後,已無資格於聯合國繼續代表中國 ;
(二)確定 : 1945年9月4日蔣介石「布告台灣民眾文」中的聲明「依據開羅宣言,台灣成為中華民國領土」國際法不成立。因為如果它國際法成立,如同南、北韓般「在台灣中華民國」政府仍能夠在即使中國國土分裂,它是「台澎金馬主權政府」的地位繼續留在聯合國,不會被聯合國驅離。

柒、聯合國2758決議文通過後美國的台灣立場

(一)美國台灣主權立場—台灣主權歸屬仍未定 ;

(二)美國《台灣關係法》表明 : 自1979年1月起,美國停止承認「治理台灣當局」是之前承認「中華民國」;
(三)雖然美國《台灣關係法》強調 : 美國已視台灣如同一個國家,但美國一再聲明「美國不支持中華民國政府治理下的台澎金馬是一個法理獨立國家」;

(四)「反對單方面改變台灣海峽現狀」美國針對的是並無台灣主權兩個中國人政權—「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台灣人民 ;

(五)美國從未要求台灣人民維持「台灣現狀」;
(六)美國從未反對台灣人民建立一個自己的主權國家(State)。

捌、尋求擺脫兩大台灣困境台灣人民自己必須有的理念、認知與體認

(一)自古台灣為台灣原住民族(平地西拉雅族、洪安雅族等與山地泰雅族、布農族等共20族)領土,非閩南漢人領土 ;

(二)雖然1683年清帝國佔領台灣西南部平原後,因爲閩南漢人不顧清帝國「渡台禁令」偷渡海峽來台開墾家園,台灣逐漸成為「清帝國殖民地」,但1895年清帝國經由清日馬關條約已將台灣與澎湖一起割讓日本,太平洋戰爭後依據1941年大西洋憲章,台灣與澎湖當然不能逕行恢復成為「中國殖民地」 ;

(三)因爲《舊金山和平條約》並未追認所謂開羅宣言中有關台灣的聲明,戰後ROC與PRC全都未能取得台灣主權,台灣人民訴諸日本放棄台灣主權後台灣人民聯合國憲章「自決權」清理1945-1949年南京中華民國軍隊與政府一系列違反「軍事佔領」國際法竊取台灣主權作為所留下歷史殘餘,並且使得台灣能夠成為一個主權國家(State),天經地義 ;

(四)《蒙特維多國家權利與義務公約》規定:國際法法人一個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 簡稱State) 必須持有4要件 : 1. 固定居民 ; 2. 一定界限領土; 3. 一個政府 (英國國際法權威學者 Oppenheim 指出此政府必須是住民自己成立一個主權政府); 4. 有能力與其他國家建立正式外交關係。因而,雖然「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因爲終止了其《中華民國憲法》臨時條款而能夠「民主化」,然而,一個外來佔領政府「政府職位的選舉」無法完成此政府「本土化」,台灣因「在台灣中華民國」政府並非台、澎住民自己成立一個主權政府,依國際法仍不是一個主權國家(State),除了無法與其他國家正式建交也未能成為聯合國會員國 ; 

(五)因爲台灣其實只是被「在台灣中華民國」政府捲入與中國間的領土糾葛中。因而,尋求化解太平洋戰爭後台灣與中國間領土糾葛,以及避免台灣海峽發生戰爭,別無他途,唯有台灣人民訴諸日本於《舊金山和平條約》放棄台灣主權後台灣人民聯合國憲章「自決權」清理1945-1949年南京中華民國軍隊與政府一系列竊取台灣主權作為所留下歷史殘餘,並且使得台灣能夠成為一個主權國家(State)。

(六)回顧: 1. 1999年民進黨為了贏得2000年「在台灣中華民國」政府總統大選,通過該黨背離國際法事實《台灣前途決議文》黨綱; 2. 2005年3月,中國對「在台灣中華民國」民進黨陳水扁政府祭出《反分裂國家法》; 3. 2021年10月,中國為了威嚇「在台灣中華民國」民進黨蔡英文政府兩岸必須統一,展開日夜在台灣週邊展現軍力 ; 4. 2024年6月,中國對「在台灣中華民國」民進黨賴清德政府祭出《懲治台獨22條意見》。台灣人民必須體認 : 台灣人民回到之前彭明敏教授、謝聰敏、魏廷朝、王育德、黃彰輝牧師、郭雨新等前輩的路線—尋求完成太平洋戰爭後台灣「人民自決」—刻不容緩。 除了必須要求民進黨廢止該黨背離國際法事實《台灣前途決議文》,也必須要求民進黨立委聯袂台灣意識其他政黨立委,依據《舊金山和平條約》通過《日本放棄台灣與澎湖主權後台灣「人民自決」決議文》與決議文公民投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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